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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開房處長」受賄案開審
中外经济观察 | 朔州站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8-26 | 1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庭上的蔡某。


【文匯網訊】網上一度盛傳,他一年裡公款開房200多次,得了個「開房處長」的諢名,而東窗事發也和高頻度開房不無關係。


據浙江在線報道,不過,這一傳言很快得到闢謠:他沒用公款開房,但生活作風方面確實存有問題。


可能正是有了這層背景,昨天,原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處長(下稱「溫州人社局醫保處」)蔡某涉嫌受賄一案,關注的人還是挺多的。


檢方指控,蔡某涉嫌收受了藥店負責人麻某等8人共計11.2萬元以及iPhone4手機一部。


很多昔日同事都來旁聽


昨天上午9點40分,蔡某被帶進了溫州鹿城法院第九審判庭。


身穿黑白相間T恤和黑色長褲的他,看上去面容憔悴,表情有些緊張。


他一路都低著頭,甚至沒看旁聽席一眼。


200多人的旁聽席,幾乎坐滿了,很多都是他昔日同事。


蔡某,1970年出生,溫州人。他曾任溫州人社局政策法規處處長,2009年9月,被任命為溫州人社局醫保處處長。


實際上,網上瘋傳「開房處長」之時,蔡某已落馬。


今年3月,蔡某就因生活作風問題、違反勞動紀律和個人銀行賬戶往來有異常等情況,被溫州市紀委通知談話。


談話期間,蔡某主動交代了受賄和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事實。


溫州當地媒體稱,案發前一年多時間,蔡某用本人身份證開房記錄多達80多次。


4月1日,蔡某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收受高檔酒店儲值卡去開房


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蔡某利用擔任溫州人社局醫保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在負責醫保定點機構及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行政審批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給予溫州都市藥品零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麻某等8人幫助和照顧,讓他們所在單位順利成為溫州市醫保定點機構或溫州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蔡某涉嫌收受麻某等8人共計11.2萬元以及一部iPhone4手機。


庭審中還透露,蔡某涉嫌收受賄款形式多樣,有現金、超市卡、商場購物卡和香煙券等。


另外,他還收受了五星級酒店價值萬元的儲值卡。


起訴書提及,蔡某曾使用這張酒店儲值卡,前往該酒店開房。


不過,蔡某和誰開房,為什麼要開房等問題,庭審中並未具體涉及。


他收受財物的時間,集中在春節和中秋節等受賄「高危時段」。


否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


庭審中,蔡某反覆強調:「我從來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們(行賄人)提供幫助和好處。」


蔡某說,這些單位都是符合政策法規對於醫療保險定點條件獲批的。


他的辯護人也說,蔡某收受他人的財物,不屬於主動「索賄」,而是有一個「被動受賄」——「主動退還」——「被動接受」的過程。另外,蔡某在接受相關部門調查時,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從輕減輕處罰。


而公訴機關則認為,蔡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有擔任多年的政策法規處處長一職,理應對法律知之甚深,但其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鑒於蔡某構成自首等,建議法院對他作出9年至9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


最後陳述階段,蔡某哽咽著說:「說心裡話,我參加工作20多年,做夢也沒想到今天會站在這裡,讓我的父母痛心。這4個多月,我可以說是度日如年。」


蔡某說,他認識到自己不應該收受他人的財物,不管什麼理由都不應該。不過,他堅持自己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所以請求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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